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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推动“三个规定”落实落细

发布时间2024-07-31 17:04 来源:
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及《秦皇岛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提高干警“有问必录、应报尽报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规范填报流程,7月19日,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培训会,组织各部门数据人员对“三个规定”填报要求进行再强调。

会上,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房永滨详细讲解了《秦皇岛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(试行)》规定内容,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“三个规定”填报情况,并组织各部门数据人员实际操作填报,要求各部门数据员及时向部门人员传达会议内容,尽到督促提醒责任,确保规范准确如实填报。

严格落实“三个规定”,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,也是促进司法廉洁、防止司法腐败、净化司法环境的必然要求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把握“三个规定”相关要求,持续加强对“三个规定”的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,做到“应报尽报”和规范填报,以“三个规定”小切口带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生态建设。